近年来,徐州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深入践行“三问四有”主题实践,始终以“应援尽援优援”为宗旨,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精准援助,倾心倾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援助为他们撑开一把“保护伞”。
2019年4月,高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轿车碰撞,致高某某受伤,后经确认为植物人。该事故经交通部门认定,车主负事故全责,高某某无责。高额的治疗费用让家庭陷入困境,在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2020年11月,高某某丈夫来到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经审核后,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高某某开启绿色通道,快审快办,并指派经验丰富律师承办。承办律师立刻约见高某某丈夫详细了解案情,并尽职尽责做好援助帮扶,最终获赔130万元。
由于受援人是植物人状态,需在医院长期治疗,在后续的一年中又产生大额的医疗费用,于是2021年12月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第二次为高某某办理了法律援助。为保证法律援助质效,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对本次庭审进行旁听。最后,高某某再次获赔25万元。
此案只是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温情法援”的一个缩影。目前,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9件,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赡养、抚养、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以及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涵盖了各类弱势群体,全面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文 张德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