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法部确定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苏州张家港市司法局结合实际,全面落实试点工作各项要求,不断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用制度找准坐标点。张家港市司法局起草《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为防止干预执法套上紧箍咒,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完善办理程序,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向司法局通报上季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并视情抽查调取案卷;完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与文件审核、行政复议、法治督察工作的衔接互动,建立与市法院、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的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等机制,市检察院在案卷评查、专项督查时全程参与、深入协作。
用标准强化着力点。张家港市司法局打造行政处罚县域标准,针对执法办案缺乏统一标准问题,编制《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行政处罚》,明确完备的执法制度、精细的执法程序、规范的执法文书,为基层执法提供清晰、具体的实务操作指引;针对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证据规定较为分散等问题,出台县域行政处罚证据管理指导规范,根据相关法律列明行政处罚证据种类,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定和运用提出具体要求;针对行政执法以罚代管问题,将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延伸,首创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聚焦高频多发违法行为,编发170项合规指导事项。
用创新营造闪光点。张家港市司法局改进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以“自评+互查+复核+点评”的方式每季度评查执法案卷,逐卷反馈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有力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探索推行“一案一卡”制度,向相对人发放执法监督联系卡,方便相对人进行全程监督;推动执法机关广泛开展执法案件回访活动,采取“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收集意见,设计《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表》,就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情况进行回访;委托第三方对全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测评,了解群众满意度和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文 查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