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假”人员(假身份、假地址、假姓名)毛某(自报),2021年8月因盗窃罪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在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在此之前,他因为盗窃罪先后4次入狱服刑,还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2022年5月9日,毛某第5次刑满释放,被指定由侦查地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负责接受安置。
金坛区安置帮教中心主任徐奇和毛某接触下来,认为毛某不能回归融入社会是主要因素。徐奇认为,帮助毛某找到工作,加上长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才是对症下药。
为落实毛某的工作和住所问题,在毛某进行“3+11”疫情防控隔离期间,安置帮教中心与金城司法所发现辖区内一安置帮教基地——洗车店在招人,屡次上门与老板协商沟通,最终说服老板同意接纳毛某在洗车店打工,并且可以暂住员工宿舍。还在酒店隔离的毛某知道这个消息后,表示他会好好生活、好好劳动,希望能在金坛有个家。
毛某的“三假”身份,属于金坛区首例。下一步,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将继续联合民政局、金城司法所、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落实对毛某的日常帮教、长期心理辅导、身份查找、落户等具体工作。近年来,金坛区司法局已探索出“全覆盖”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打通了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最后一公里”。(文 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