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启动以来,连云港市国资委按照“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从抓好制度设计、强化队伍建设、持续稳步推进三个方面,不断提升外部董事建设和运作水平,有效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为连云港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抓制度设计 以“4+4”模式统筹推进工作
以“四项制度”促规范。连云港市国资委立足实践,不断总结,努力摸索一条既能够实现出资人意志、为监管企业服务,又能让外部董事放开手脚发挥作用的路子,针对完善公司治理、外部董事管理、外部董事履职等工作重点,相继制订《连云港市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文件;全面分析监管企业在外部董事建设运行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深层次问题,重新修订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履职考核暂行办法等四项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流程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外部董事任职条件、选聘方案、权利责任义务和履职重点。
以“四个到位”抓落实。连云港市国资委围绕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规范运行、落实职权等重点改革任务,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分别制定行动计划,明确改革举措,细化责任分工,全力推进四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截至2021年底,7家市属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和应建尽建子企业董事会全部实现外大于内,外部董事运作基础不断夯实。
坚持抓稳步推进 以“四项举措”发挥外部董事职能
规范董事会建设。连云港市国资国企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以建立规模适度、专业结构合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为目标,推进各集团全面落实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在集团层面采取“3+4”的外大于内模式,即3名内部董事、4名外部董事。
发挥好外部董事作用。连云港市国资委在有效发挥外部董事“董事”“知事”“参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外部董事专业优势和市场思维,以优势专长补企业决策短板,发挥外部董事的“智库”作用,在决策上把好关、在执行上盯紧事、在沟通上定好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学习交流,围绕如何更好地借助“外”资“外”力等课题,不定期组织外部董事述职和座谈交流、建言献策。
强化外部董事管理。连云港市国资委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政策指导、双向沟通等各项支撑服务保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外部董事履职台账,严格外部董事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促进外部董事履职尽责,做到管理“严”、评价“准”、服务“优”。
提升履职能力素质。连云港市国资委定期将各类监管文件发送给外部董事,督促企业按时提供履职材料,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提醒外部董事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注重调查研究,为充分履职保证足够的精力和能力。
坚持抓队伍建设 以“1+2”机制提升履职水平
建设“一支”外部董事队伍。连云港市国资委积极拓宽渠道,建立充实了约50人的外部董事人才库;聚焦“选的优、配的准、建的强、用的好”,高质量选配监管企业集团层面外部董事,确保每家企业都配备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结构科学互补、整体素质优良的外部董事团队;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充分考虑企业需求、董事会结构等情况,2021年底,市国资委调整补充了23名外部董事,全面涵盖所监管企业各行业领域,形成一支专家型智囊团队,为国有资本运营注入了强劲动能。
创建“两类”临时党支部。在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改革要求下,连云港市国资委党委依据《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积极大胆探索,依法合规勇于创新,在国企设立“董事会临时党支部”、在国资委机关设立“外部董事临时党支部”,进一步强化稳固了国企党委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的“双核心”地位,确保外部董事在董事会“要不要干”的决策过程中,既能发挥专业特长,又能充分落实上级党委和企业党委的决策部署,形成同心所向、同向发力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党建和生产经营深度捆绑、互融共促的预期目标。
“围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紧盯关键点,掌控核心处,始终将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外部董事队伍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市属国企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效率和能力。”连云港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朱其松说。(文 孙久明 许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