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为有效发挥公职律师在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通过采取“招引、育才、活用、保障”四大工程,大力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确保公职律师有效履职。
搭建培育孵化平台,大力实施“招引”工程。沭阳县司法局积极落实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在职公务员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引导各党政机关发展公职律师,通过宣传动员、微信公众号、政务网公告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县各单位全面了解申报条件,通过招录、聘任等方式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引导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加入到公职律师队伍,提高公职律师配备比例。
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大力实施“育才”工程。沭阳县司法局加强律师协会与公职律师所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畅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法律服务人才之间的交流渠道,更好地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依法保障公职律师执业,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支持公职律师加入行业协会,积极为公职律师搭建学习实践、交流培训、业务锻炼“三大平台”,组织公职律师观摩旁听法院庭审、赴省内外高校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授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搭建实战服务平台,大力实施“活用”工程。沭阳县司法局将法治建设的需求与公职律师的优势进行精准匹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既熟悉单位业务又具有法律知识的复合优势,为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治督查等与法治政府建设关联紧密的工作提供优质平台;鼓励全县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制度建设、决策论证、法律风险防范、合作项目洽谈、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审核、化解信访矛盾等工作。
搭建考核管理平台,大力实施“保障”工程。沭阳县司法局不断完善激励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细化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等工作措施,推进公职律师“常规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的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激励机制,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适当倾斜,同时对在法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职律师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激发全县广大公职律师的活力和工作能动性。(文 郭明妹 杨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