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优势,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3月28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联合发布三个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力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共有13条,针对涉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人员选择,以及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义务、监督保障机制、线索移送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适用法律援助案件类型,包括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刑事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的支持起诉案件。
《实施意见》主要有四大亮点,包括建立两级专业化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最新精神,强调委托辩护优先原则;全面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和综合救助;建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协作机制。
目前,苏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和市检察院已通过公开招募、遴选审定及公示,聘用180名律师组建“苏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负责涉未法律援助案件的专门办理以及救助保护、普法宣传等公益服务活动。2021年,通过各方携手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苏州市全年为1249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 党卫民 沙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