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房产        
泰州兴化市司法局:“3+3”模式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
2021-12-29 18:53:5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莉莉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提升广大群众对即将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程度,近日,泰州兴化市司法局运用“3+3”普法模式,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一是“线上+线下”,提高知晓率。兴化市司法局充分依靠新媒体,如法润民生群、微信公众号、QQ群等媒介,主动融入、主动宣传,通过调解漫画、以案释法以及邀请群众参与法律援助法专项答题等形式,提高居民对法律援助法认知度。同时,兴化市司法局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申请事项、援助范围、受援人义务等内容。

  二是“网络+网格”,提高覆盖率。兴化市司法局以镇域为中心,以司法所、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村组网格为脉络,编织自上而下的宣传服务网络,形成法律服务资源流向村组的“凹地效应”。同时,兴化市司法局依托法律援助联络员、网格员以及“法律明白人”精准普法,深入老年人、困难户、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家中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面对面解读法律援助法的相关事项,并解答有关法律援助咨询。

  三是“联动+互动”,提高品牌率。兴化市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洽、便民服务网络咨询、流动“铁脚板”走访三大载体为动力,打好法援组合牌,联合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品牌效应。同时,兴化市司法局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村居法律顾问、网格律师“坐诊+出诊”服务模式,打通线上线下服务空间,将法律援助服务向基层延伸。(文 周英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