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南通如皋市司法局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的实践应用推广,着力建设覆盖全域、普惠全民、服务全时的法律援助新格局。
一是聚焦实体平台,开拓援助思路。如皋市司法局发挥市法律援助中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镇(区、街道)、村(社区)两级法律援助实体平台整体联动作用,同时兼顾12348江苏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拓宽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如皋市司法局联合市法院建立诉讼当事人法律援助告知制度,印发《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告知单》,方便诉讼当事人寻求咨询、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加强与市妇联、残联、人社、民政、退役军人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室),畅通基层困难群众申请渠道。
二是聚焦重点群体,拓展援助范围。如皋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专业普法队伍,深入村(社区)、企业、养老院等地,针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及搬迁集中安置点等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法》《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如皋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指引》宣传,将法律援助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传递到千家万户;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家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不区分诉讼地位、案由、审级及审判程序,免除范围限制、免除经济状况限制。
三是聚焦服务管理,规范援助程序。如皋市司法局通过规范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等各个工作流程,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中心对案件质量双重把关,真正做到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市法律援助中心无缝对接;做好法律援助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解答咨询、参加庭审等工作,建立健全办案过程中各种法律文书,实现办案程序的细节化、规范化;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和“容缺受理”机制,对缺少申请材料的,先由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事项承诺书,事后再由申请人补齐材料。(文 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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