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江苏省公安机关全力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充分发挥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工作机制作用,与兄弟省份执法管理部门紧密携手,不断深化生态绿色示范区警务合作,重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护卫“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共建美丽长三角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箭齐发” 推进长江禁捕
2020年6月以来,江苏省公安厅牵头省禁捕退捕执法整治专项组,坚决贯彻中央关于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决策和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公安部部署要求,以推进“水域违法犯罪打击惩治、治安防控、联合执法管理”三个体系建设为抓手,“三箭齐发”,全力推动禁捕措施落地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公安部“长江禁渔2020”行动考核评价中名列全国第一。
2021年,江苏公安机关联合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重点水域和重要目标,加强涉水犯罪规律特点研究把握,创新战法、提升能力,开展破案竞赛和冬季侦破攻势,共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18起、554人,查处治安案件807起、812人。
江苏省公安厅组织沿江8市公安机关与海关缉私局、长航公安局4个驻苏分局签订警务合作协议,形成联打涉长江违法犯罪、联防涉长江安全风险整体合力;完善苏沪、苏浙、苏皖和南京、镇江、苏州、南通等7个警务协作圈,围绕问题整治、通道查控开展联勤联动,消除结合部执法管理盲区。
自2020年启动长江禁捕工作以来,江苏公安机关按照“清源头、挖线索、打团伙、端窝点”思路,与兄弟省市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共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622起、1267人,查处涉渔行政案件2291起、2481人。
区域协同 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江苏公安食药环侦部门以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为抓手,会同浙、沪、皖公安机关,联合加大对跨区域危害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共联合破获跨省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7人。
江苏公安强化常态联络,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实施全链条打击,依托苏浙沪皖公安机关长三角区域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联络机制,联合打击治理跨区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2021年以来,针对外地危险废物跨省转移非法倾倒江苏部分市县问题,江苏省公安厅专门成立案件协调小组,加强跨区域协作联动,成功抓获在扬州、淮安、镇江、宿迁等地倾倒危险废物的犯罪嫌疑人11名,查明了从外地运出倾倒江苏省的危险废物58车约1900吨。
江苏公安强化办案协同,对危害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实施联合打击,加强案件量刑标准、鉴定结论和抓捕犯罪嫌疑人方面办案协作,形成执法合力。2021年6月,在外省食药环侦部门配合下,盐城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4只。
多方携手 生态共治共防
2020年6月底,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与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浙江省嘉善县公安局举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安党建联盟签约仪式,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公安党建联盟框架协议》。
一年多以来,江苏公安机关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联合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共同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生态绿色示范区警务合作。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立足318国道和太浦河并行入沪的独特条件和治安防控需求,与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共同推动两地水陆一体化卡口运作,将位于两地的水陆检查站全部整合至汾湖水陆一体化卡口,真正实现苏沪两地卡口、水警、海事“六部联合、四站同检”,为长三角查控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江苏公安开展“生态绿色”护航行动,推动生态共治共防。2021年3月,长三角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共同侦破公安部督办“1.18”非法采矿案,先后在江苏、上海、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涉案资金逾3000万元。(文 苏宫新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