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首批10起案件在江苏宣判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11-16 14:26:07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11月15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南通、淮安、盐城、泰州等四个地市的五家基层法院,对“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的被告人罗欢等21人共10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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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供图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了解,2019年10月29日,蒙古国警方在其首都乌兰巴托市抓获了790余名中国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并将其中759人移交我国警方。经公安部刑侦局统一部署,该案指定江苏省公安机关立案管辖、侦办。2019年11月7日,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组织全省9个市公安机关共1200余名警力将上述759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至江苏。

  经查,上述人员共分为包括黄某某犯罪集团等四个犯罪团伙,其中黄某某犯罪集团人数最多,即“10.30”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境外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诈骗集团按照职能分为业务组、财务组、技术组、后勤组、洗钱组等,各组之间相互配合,通过网络、电话共同实施诈骗犯罪。截至目前,该系列案件诉至法院的有61件,涉及被告人854人(包括部分扩线抓捕的被告人),诈骗金额6亿余元。

  11月15日当天上午集中宣判10起案件共87名被告人,根据事实和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87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八个月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132万余元。其中30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其他案件,法院近期也将加快审理进度,适时宣判。(文 高苑 朱远明)

编辑:杨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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