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1年10月1日起,淮安市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变“分治”为“集权”,除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级行政复议职权由市政府统一集中行使。淮安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据此迅速行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从机制入手开展创新实践,为做好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形成了“淮安模式”。
集体“议”,路径革故鼎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这就要求案件的办理过程遵从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基于此,淮安市司法局在延续局领导班子集体决议制度前提下,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委员、部分副职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相关法治业务处室负责人任委员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创新推出了“大集体”议案机制,所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必过“三关”,即:办案小组集体讨论、复议处室集体会办、局案审委集体决议,同时健全完善案件分级集体决议长效机制,将民主监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协作“办”,队伍强筋健骨。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初期存在的“案多人少”问题,淮安市从市场监督、住建、公安、城管、卫生等市直重点执法部门抽调了6名办案精兵,集中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构建“三三制协作办案法”,即:把全体复议人员划分成3个办案小组,每组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1名“老”人与2名抽调的“新”人组成,小组成员间以“熟”带“生”、以“老”带“新”、以“新”促“老”,通过小组内交叉阅卷、小组间定期研讨、处室内专业轮学等方式,营造相互帮带、相得益彰、共同成长的办案氛围,推动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实现“多元一体”效果。
精细“管”,问题迎刃而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在上升、类型在增多,群众对行政复议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破解问题,作答群众期盼?淮安市司法局运用“精细化”思维,“刀刃向内”紧盯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要求把握不统一、时间节点掌握不一致等风险点,研究出台了《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对案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对行政复议申请接收、受理、审理、听证、决定、文书公开等办案中的各个环节量身打造了具体监管尺度,使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软约束”成为“硬要求”,通过过程、节点控制,最大限度提升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防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可能存在的风险。(文 张冲冲 杜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