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1年以来,南通市海门区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体推进法治海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开创了法治海门建设新局面。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科学全面布局。海门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办公室协调指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具有海门特色的“1+4+11+x”组织体系和运行模式。海门区筹备召开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三次会议,组织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35件,推动2021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制定出台《法治海门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南通市海门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十四五”期间海门法治建设指引方向。
二是推动依法治镇,健全法治网络。海门区推动区镇依法治镇(区)委员会及依治办成立,规范镇(区)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法治建设组织架构,构建党政主导高位推动、区镇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四位一体依法治区工作格局,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目前,海门区各区镇的全面依法治镇(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均已成立,全面依法治镇(区)委员会办公室挂牌实现全覆盖,依法治镇(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陆续召开。“法律明白人”培养和援法议事工作正有序推进。
三是注重倒逼推动,形成责任闭环。海门区将“抓法治”列入全区高质量绩效目标考核,充分发挥督察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起草《关于建立全面依法治区督察制度的通知》。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依行办联合组建督查专班,深入区行政审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监局等行政执法重点单位,采取面试谈话、组织考试、电话抽查、查阅卷宗、窗口暗访、反馈通报等形式开展实地督察督办,及时约谈、责令整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通过工作滞后提示、创建达标退出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文 王锋 施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