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年来,南通市海门区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长江大保护中的重要功能,汇聚各部门力量不断提升依法治江水平,共同跑好长江大保护“最后一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的长江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画好普法责任“规划图”。海门区在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动12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区法院、检察院、水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长江保护普法责任;召开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公安、生态环境等15家区级部门参加,共商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部署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百场法治讲座、开展百场以案释法、征集百件优秀作品等六百行动,提升宣传影响力。
二是扩大联动宣传“朋友圈”。海门区围绕长江大保护,水利、生态环境、海事等执法司法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环境保护日、世界水日等时间节点, 联动宣传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深化以案释法,发布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联合法院系统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公开力度,组建十年长江禁渔沿江巡回审判点,多次组织沿江退捕渔民、江上船民,水产品经营业主等参加旁听,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是打出法律服务“硬招式”。海门区开启涉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法律事务“绿色通道”,开展沿江企业“法律体检”,沿江村民“法律扶贫"等专项活动;发挥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作用,深入沿江企业提供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提出环保风险防控建议30余件;加强水上纠纷调处组织建设,在渔民安置再就业,渔具拆解、禁渔执法等过程中强化法治宣传,相关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100%。
四是筹建法治文化“景观带”。海门区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岸上化工企业整治、岸线风光带打造、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生态修复保护等方面精准发力,努力打造沿江特色示范段;规划设计沿江58公里沿江景观带,开工建设青龙港生态绿地,规划建设张謇公园、海门之眼,使后期长江保护法治宣传有了新阵地。(文 王锋 季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