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韩小强 通讯员 史毓迎):5月19日,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实际积极协调、加快研究制定体教融合实施意见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苏州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青少年体育苏八条”)。
“青少年体育苏八条”围绕丰富体育活动服务内容、建设后备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校体育教学评价体系、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助力青少年体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8条具体的实施意见。
“青少年体育苏八条”细则包括实施“三点半”体育大课堂,全市各小学结合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全员性的体育活动服务,每周不少于2课时,鼓励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校园体育微比赛”。
中小学校要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引导学生树立阳光的体育运动理念,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注意安全防范,让学生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
幼儿园在基于课程游戏化的要求下,推进快乐体操、趣味田径、球类等适合幼儿特征的体适能活动,实现幼儿园开展体适能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苏州努力形成学校体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一精多品”“名校办名队”的特色发展;增加并推进校园专项教练员岗位的设立,优先招录优秀退役运动员,同时促进“巡回教练员辅导机制”的实施。各市、区设立5个及以上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建立并推动从小学、初中到高中“一条龙”式的后备体育人才培养体系。
体育部门、教育部门统筹规划整合全市青少年体育竞赛,组织具有地域特色的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促进市、县(市、区)、校三级竞赛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苏州鼓励、扶持体育类社会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技能培训活动以及参与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要优先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向本校学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