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0年以来,淮安市淮安区司法局发挥督办督导的标尺、导向、激励作用,以省、市、区年度司法行政任务清单为靶标,加强绩效目标任务完成的精细化、常态化、动态化督导,三管齐下,全面提升队伍履职执行力。
一是精细化督导抓落实。淮安区司法局按照“抓考核、添动力,抓绩效、增活力”的工作思路,依据省厅、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绩效评价标准,通过“定性”与“定量”进行分解立项,将年度绩效评价指标细化量化为28个一级指标和57个二级指标,确定考核权重,实行项目化督导,明确分阶段推进计划和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推行“谁负责”“考核谁”的督导工作法,督查督办落实到岗、细化到人,从而提高了督查督办的针对性、可比性、公平性。
二是常态化督导强活力。淮安区司法局发挥督导鞭策效应,建立重点工作督办制度,在开始、实施、完成三个时间节点上,对工作目标、落实举措、完成时限、完成质量等等进行提醒提示,确保工作开展“周清月结”;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形成解决措施,进行重点督导,强化问题导引意识;形成重点工作“施工图”,按照时间进度、工作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督导,督查“应该做什么,怎样做”,督办“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
三是动态化督导求实效。淮安区司法局推出日常督导实施办法,强化动态督导,将履行职责、完成时限、标准数量、质量要求等,作为督查督办基本依据,部门条线填报月度工作完成清单,进行自我评价,考评小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对进度缓慢、任务执行落实不力的部门条线提出整改意见,对履职不力、敷衍了事的部门条线下发督查通报,紧扣问题抓整改。2020年,淮安区司法局省、市、区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完成率100%。(文 许滨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