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和乡村振兴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和要求,沭阳县司法局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模式,深入学习“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村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水平,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增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
“只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积极推进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才能夯实人民调解基层基础。”沭阳县司法局局长冯海潮介绍,为确保全县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沭阳县司法局注重建网拓点,延伸村级调委会触角,选好配强调解队伍,通过开展村级调解委员会换届、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优化队伍机构,建立一支由“退役军人”、乡贤、“五老”、网格员等647人组成的基层调解队伍,同时,织细建密组织网络,各村级调委会根据各自实际延伸调解触角,在自然村等建立若干调解小组,并在每个社区设立楼道长。目前,全县共有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480 个,形成比较完善的基层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沭阳县司法局规范管理,强化村级调委会调解工作机制,把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县司法行政考核范围,按月统计督办,并规范统一工作流程、调解制度、标志徽章等,目前全县480个村(社区)完成规范化调委会创建。在建立村级调委会的工作中,沭阳县司法局把调委会业务用房、标志标识、印章管理以及电话、资料档案橱(柜)作为规范化建设硬件要求的重要标准,各调委会根据自身不同的条件,因地制宜落实硬件施设,改变了村级调委会因无房、无施设引起的工作难开展的局面。
在此基础上,沭阳县司法局选优配强,切实提高村级调委会调解工作质量,勤培训提升调解能力,通过组织村级调解员集中培训、参加庭审旁听、调解观摩等方式增强实战能力,提高村级调委会和调解员的整体工作水平。2020年,沭阳县司法局已组织村级调解员培训2436人次。同时,沭阳县司法局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对村级调委会的纠纷登记、调解程序、调解案卷档案等工作开展指导,2020年已开展检查40余次,全县各村级调委会共排查矛盾纠纷13900件,调处7000余件,调处成功率为98%以上。(文 程遥 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