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0年,宿迁市泗洪县司法局深入推进“乡贤+调解”基层治理模式,有效促进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新探索,对传承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本土化的有益尝试。
一是选“贤”任能,培育队伍。泗洪县司法局根据县乡贤队伍情况,选聘适合从事调解工作并自愿加入调解队伍的乡贤,由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将人民调解员队伍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调解员加以考评、举荐为乡贤调解员。目前,全县共选出60名乡贤参与调解,其中44名被聘为诉前案件特邀调解员。
二是育“贤”解纷,提升效能。泗洪县司法局将乡贤调解员技能提升纳入人民调解员培训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培训从规范调解制度、讲解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入手,有效提升乡贤调解技能;通过邀请法官进行个案指导,促进案件调解的成功;了解乡贤调解员的特点及优势领域,便于案件分派和提升乡贤调解工作质效。
三是惠“贤”保障,鼓舞干劲。泗洪县司法局按照泗洪县《人民调解员工作管理办法》及《案件补助发放细则》,将乡贤调解员纳入考核管理;建立乡贤调解业绩档案,对调处成功并完成卷宗制作的案件给予补助,调动乡贤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立“贤”引领,树立标杆。泗洪县司法局鼓励乡贤以个人名义成立调解工作室,发挥乡贤的示范引领优势,挖掘乡贤在居民矛盾调解中的先锋作用,扩大乡贤调解的覆盖面和知晓度。(文 王秀 韩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