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直观中国       |         原创        |        视频               融播报       |       舆情智库            房产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构建更加开放机制
2020-09-02 13:07:44来源:新华日报编辑:罗毅责编:路晶森

  原标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构建更加开放机制 实现外国高端人才统一互认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一市两省科技外专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合作共享机制,打造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首选地、自由流动示范区、创新创业活力场,推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适用于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人员。

  方案主要有三大亮点。按照三地最优、统一标准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一体化示范区给予外国高端人才最长工作许可期限,最长5年;一地认定,三地互认,一体化示范区实行外国高端人才统一互认措施;一体化示范区三地全部设立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为用人单位提供办事便利。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高端人才(A类)”主要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和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外国人才。初次申请达不到“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的外国人,在之后的工作中如能够达到外国高端人才条件的,在提供相应材料并经一体化示范区任一属地管理部门认定后,也列为本实施方案的适用对象。

  方案实施后,外国人才经一体化示范区任一属地管理部门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该人员与上一工作单位终止合同关系后未出境,且工作居留未注销或已注销换成其他停留签证1个月内的,在一体化示范区跨行政区域工作转聘,在新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可免于提交工作资历证明(从事岗位、职业不同的除外)、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及外国高端人才相关证明等材料,直接认定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 (新华日报 作者 许海燕 丁蔚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