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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三模式服务征地拆迁工作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20-10-13 17:56:02

  国际在线江苏报道:近期,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行“宣传+咨询”“公证+调解”“机制+方案”三模式,为全县旧城改造、拆迁违建、安置选房等一系列重点工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是“宣传+咨询”模式,抓实法律服务暖民心。沭阳县司法局确立了“统一调配力量,属地就近服务”的基本工作思路,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推动、确保实效”的原则,在全县旧城改造、拆迁违建、安置选房一系列重点工程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法律知识普及和专业法律服务,依托制度优势,特别重视专业法律宣传、政策讲解及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广大群众释疑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公证+调解”模式,化解社会矛盾解民忧。沭阳县司法局利用公证处的职能优势,认真办理拆迁房屋公证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公证,积极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沭阳县司法局牢牢把握公证、调解“两位一体”的工作办法,在参与拆迁工作中,特别重视运用法律知识协助做好拆迁户及家人的思想工作,调和拆迁部门、开发商与拆迁户之间的对立情绪,从而沟通、融洽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并针对拆迁后搬迁、安置时引起的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防止征迁中相关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是“机制+方案”模式,确保有序开展惠民生。为确保旧城改造、拆迁违建、安置选房等一系列重点工程有序开展,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沭阳县司法局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构建重大法律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同时,沭阳县司法局按照事前专人负责、事中答疑解惑、事后完善处理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对相关方案进行修改、论证和评估,完善各项工作台帐,细化参与拆迁工作的单位、个人工作目标,做到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重视后续服务,保证法律服务落到实处。(文 郭明妹 刘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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