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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河长制“有名”更“有实”

新华日报2020-07-09 11:33:10

  2020年以来,徐州丰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河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集中开展“两违三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建、违种、非法取土行为,使河道面貌不断改善,人民身边幸福河道越来越多。

  建立河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的组织体系,实现定格、定人、定责的工作机制,明确细化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努力将每条河流建设成为造福丰县人民的幸福河流。深入研究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各级河长办工作职责等问题,建立完善河长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联防联控、应急处置、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为推进河长制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制定县镇村三级河道管理标准。根据《丰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县镇村三级河道管理标准,对河道水面及堤坡岸线均提出目标要求,规范水域岸线管理标准,实现河道水清岸绿的目标。

  加强考核评估与激励问责。制定了《丰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细化实化河长及部门职责,制订完善履职规范,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建立完善河湖督查制度,加强督导检查,按照“黄、橙、红”分色预警机制,解决“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不作为”的问题,通过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寻找最美河湖卫士”活动,提升河道管理的荣誉感、责任感。(新华日报 作者 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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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路晶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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