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5月17日上午,“执行十保险”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5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执行+保险”战略合作协议,从而为解决执行难再上一道“保险”,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致辞,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主任于波主持发布会。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卫兵介绍,把保险制度引入执行过程中,是一种非常新颖的执行方式,能够有效降低执行不能的风险,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扩大执行救助范围,是破解执行难的新思路,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有效途径。
签约仪式现场 摄影 陈星
据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丁明霞介绍,现有险种主要包括财产保全保险、执行悬赏保险、网拍履约保证金保险、网拍贷款保证保险。“执行+保险”不仅给当事人带来实惠,而且是一项多方共赢的机制。
陈卫兵表示,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不论选择投保或不投保,对执行工作本身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法院该采取的措施,一样不会少。之所以要构建“执行+保险”这项制度,主要考虑可以一定程度提升执行效率,降低当事人的风险。
为推动“执行+保险”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执行指挥中心事务大厅或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的执行保险接待窗口,摆放执行系列保险的宣传展架、折页以及投保流程图,并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传统媒体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联系,推广执行保险。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专人负责涉执行保险实务,指导和帮助当事人规范投保。法院工作人员要坚持公职人员身份,只能是纯粹的执行保险服务者,不是任何利益的分享者,一旦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将依法处置,对涉事保险公司则将终止合作关系。(文 于波 张海陵 编辑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