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龙翔要求 找准问题根源 抓好整改落实
4月17日—4月18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南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4月24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执法检查组随机暗访查出问题情况,就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副主任张俊,南京副市长胡洪参加。
此次执法检查中,鼓楼区里圩河等地被发现存在水质污浊、水体发黑等问题。4月24日上午,龙翔一行来到里圩河,现场察看水质现状,详细了解水域管理、排污口管理等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通报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南京市随机暗访查出问题的情况,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南京市水务局针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所在区政府负责人作整改表态发言,南京市监委负责同志强调了工作作风整改方面要求。胡洪就落实查出问题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提出具体要求。
龙翔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既是检查具体法律条文、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的落实情况,更是检查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一系列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落实情况。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明察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动真碰硬、不留情面,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真正让法律的牙齿“咬合”,切实发挥了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作用。
龙翔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拿出最坚定的决心,采取最有力的举措,不谈条件、不打折扣,做到问题清零见底,确保取得过硬的整改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可;整改的过程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整改的结果向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反馈,通过自觉整改与外部监督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对问题进行专业研究,找准找实产生问题的根源,从而精准施策,彻底解决河道黑臭顽疾。要进一步摸清提升河道水质治标和治本的方法,切实解决好管网雨污不分、污水处理高水位运行等突出问题。要抓好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严格落实“河长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断面长”制度。要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瞄准问题靶向,戮力攻坚克难,确保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有效贯彻实施。(南京日报 记者 许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