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基层检察院 内设机构数量减四成
新华日报记者3月12日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内设机构改革后,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数量从1327个精简为770个,减少41.9%,其中522个综合部门压缩为203个,减少61%,原来388个1人科、2人科全部取消。刑事检察部门全部按“捕诉一体”模式运行,实现机构精简、职能优化和办案协同高效。
“内设机构改革政策性强,还要自觉摆正‘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的关系,坚持‘规定动作’不搞变通,‘自选动作’在上级方案框架下完善、细化,确保改革步调一致。”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为突出专业化建设,江苏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设置环保、知识产权、金融等专业办案机构,全省共设有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金融网络犯罪检察部、公益诉讼部等各类专业办案机构51个。根据办案数量和工作量测算,全省还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44个、刑事执行检察部37个。(新华日报 作者 胡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