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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海关对智利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9-02-28 16:32:13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 2月28日,据苏州海关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自2019年3月1日起,海关总署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

  据了解,2018年,苏州地区企业对智利的进出口总额约为8.4亿美元,同比增长0.3%,其中出口额约为7.4亿美元,同比增长8.8%。此次协定税率调整生效后,中国、智利双方总体零关税产品比例将达到98%,其中智利将立即取消我国出口的纺织服装、家电、蔗糖等24个产品的关税。新税率有助于中国同智利货品进出口贸易的进一步扩大,减少企业成本费用。苏州海关提示广大进口企业,及时掌握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填制要求,确保货物顺利通关。( 文 张朋飞 编辑 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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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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