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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

新华日报2019-01-28 09:40:20

  原标题:泰州农村宅基地实行“三权分置” 闲置房屋变身“摇钱树”

  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小杨村村民陆年英,近日向新华日报记者展示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上“三权分置”一目了然:所有权人为小杨村十九组农民集体,资格权人为陆年英,使用权人为山东牛露营文化发展公司。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农民个人不能买卖、抵押等,更加不能开发建设。”姜堰区委农工办主任周亚平说,通过“三权分置”确权颁证,将所有权归村集体、资格权归农户、使用权则放活。农户可利用自己的宅基地从事休闲、旅游等经营活动,宅基地的价值大大提升。小杨村党总支书记吴凤国介绍,目前村里成功吸引山东牛露营文化发展公司来开发民宿客栈、房车营地。该项目面向全村,涉及村民14户,半个月前有3户领到宅基地资格权证,盘活闲置房屋8间,加上一幢村集体的办公楼,面积1200多平方米,村集体增收5万多元。

  “有了证,大家心里就有底,旧房子变成‘摇钱树’。”村民张桂荣高兴地说,他家房屋有130多平方米,村集体以每平方米80元-120元的价格出租,每年带来1万多元的额外收入。 (新华日报 作者 赵晓勇 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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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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