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常州市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办法》(试行)和《常州市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创新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管理与综合评价体系,以提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科学化管理水平,深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
柔性管理与刚性要求相结合。《管理办法》强调,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应坚持宏观管理与微观引导相结合,构建起“五位一体”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管理体系。同时,明确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管理的机制,要求统战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属党派和团体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创新探索与科学评价相协同。《综合评价办法》创新性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明确综合评价指导思想和原则、评价对象、评价主体、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和办法等内容。通过建立综合评价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两个《办法》的出台,为推动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程序保障,有利于建立健全一套系统的、有约束力的、可操作性强的党外代表人士管理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汇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