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两脚蹬”,到轿车飞入寻常家
从“两脚蹬”到小轿车进入千家万户,从手动调控信号灯到“点线面”智能操控,从步行执法“肉眼”查违到全方位电子跟踪,从分散的各地标准到统一的法律法规……从警30多年的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王文,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全省道路交通环境质的飞跃,也亲历并参与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化、科技化进程。
“第一次穿上交警制服时,别提有多兴奋了!”1987年,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王文也从一名交通部门的交通监理员变成公安部门的交通民警。
交通警察并不是新警种,但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交通警察新的使命。1986年,国务院下发通知明确交警的职能分工,将公安、交通、农业(农机)三部门分别负责的交通管理权,统一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上世纪90年代初期,江苏机动车数量逐渐增多,但城乡道路标准低、质量差,交通管理政策不统一等问题让交通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大。”王文说。
1995年的夏天格外炎热。参与道路执勤的王文在南京市北京西路和宁海路十字路口站了整整两个月。“每天三班倒,装备就是口哨和扩音器。”王文回忆,尽管那时城区车辆并不多,但他们的工作却一点也不轻松。除了日常在路面指挥交通外,还有一项重要且十分耗费体力的工作,那就是查处路面违法行为。“当时闯红灯等行为只能算是‘违章’,查处的诸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直到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治化迈入新阶段。
“这是道路交通管理史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一次改革,王文从亲历者变成参与者。此前两年,国家相关部门便开启重点配套法规规章制定工作,并从全国道路交通管理先进地区遴选8名代表赴京参与法规制定。2002年开始,王文作为江苏交警总队推荐的代表,连续四年,每年进京“闭关”一个月。“进京前,一定会把头发理得短一点。”王文笑着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他们被安排在北京郊区,每天开晨会布置任务,当晚10点集中汇报进展,几乎足不出户。
四年时间里,王文参与制定国务院公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制定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
“条例总则中提到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部分是基于江苏等地道路交通管理的先进经验。”王文说。
一直以来,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在各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并不断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全省交警更加严格规范执法,探索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近10年,全省机动车数量剧增,如今每100位居民约有55辆机动车,全省道路里程突破20万公里,高速公路密度更是高居全国首位。
“特别是进入科技强警‘快车道’以来,不仅道路交通变得有序畅通,老百姓出行也更加安全便捷。”王文介绍,比如红绿灯,从最初要手动调控,到现在全省七成以上实现联网智能控制;比如以往需要大量警力设卡追捕嫌疑车辆,如今通过缉查布控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民警目标更加清晰明确,效率大幅提升。
交通参与者素质不断提高也让王文深感自豪。从各不相让到各行其道,从乱闯红灯到耐心等待,再到近几年全省各地掀起的机动车礼让行人,道路交通治理新格局让城市越来越有温度。“让出行更安全、交通更顺畅”,既是王文作为一名交警的初心,更是改革开放40年来交通参与者共同收获的获得感、幸福感。(新华日报 记者 陈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