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州出台意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12月5日,徐州市公布《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支持其增强自主研发能力。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徐州将这一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对企业引进市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补。同时,徐州加快发展多层次技术市场,建设江苏淮海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徐州分中心等。对为徐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转移转化成果的各类技术转移机构,可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补;对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补。
实施意见还加大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支持力度,设立3000万元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资金;对中试基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经评审认定,建成运行后按照建设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后补助;对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认定当年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对市辖区内主持并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根据获奖项目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新华日报 作者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