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家港评定出租房安全等级
日前,《张家港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出台,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等级与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挂钩,成为新市民能否享受积分入学、积分入医等同城待遇的重要指标。
该《办法》评定范围为苏州张家港市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含用于出租的自建房、公寓房、集宿区)。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等级分为“安全”“不合格”两类,对评定为“安全”等级的,统一张贴绿色的“安全出租户”标牌;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统一张贴红色的“不合格出租户”标牌。全部评定工作将于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
该《办法》对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列出了10条“硬杠杠”,违反其中任意1条,都将被评定为“不合格”等级。(新华日报 作者 朱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