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点阳光,晒晒“学生官”的霉味儿
最近,关于部分高校学生干部官僚气重的新闻接连曝光。10月6日,多所高校学生组织联合发起《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的倡议,鲜明反对学生组织的官本位思想。
从中山大学学生会的“部级待遇”,到成都航院学生会的“杨主席是你们直接@的?”,再到四川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要求社团成员过节必须给“主席”发祝福,写错名字被罚抄50遍……这些令人大跌眼镜的新闻,与其说反映了某些学生干部的“油腻”,倒不如说暴露出学生组织与现实社会的脱节。
应当承认,所有这些看似奇葩的“官威”都能从过去的官场百态中找到模板。一些学生干部没有足够的心智和意志去抵抗权力欲的腐蚀,对过去官场的糟粕文化有样学样,似是而非。其实,“反四风”之后的官场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某些学生干部却没能跟上这个变化,仍以刻板印象模仿着自己想象中的官场,闹出的笑话就显得格外荒谬。
造成这种脱节的原因,是部分高校学生组织的环境过于封闭。高校与社会之间本就存在一层无形的屏障,保护学生在相对单纯的环境下一边学习,一边实现从象牙塔到社会的过渡。高校学生组织使学生有机会参与或模拟参与社会活动,起到一部分“向社会过渡”的作用,是高校里最可能接近社会的一个群体,它会复制社会、模仿官场并不奇怪。问题是,如果学生组织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并不真正通畅,就会使得它们与真实社会之间出现偏差,成为对社会的错位映射。
高校学生组织在自治的前提下,缺乏公开监督的阳光照射,缺乏积极主动的信息互通和交流,就可能变成一个潮湿的暗箱,尽管外界的空气和水能渗进来,光线也能漏进来,但这空气和水不能流动,这光也不能照明,里面就很容易发霉而不自知,从外面也不大容易看得到。此次的《自律公约》,相当于从内部提醒学生组织注意,警惕“发霉”,但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打开暗箱的盖子,建立一套“晒公务”的机制,让学生组织活动运行在阳光下,创造一个不容易发霉的环境。
当然,在鼓励公开监督的同时,我们仍然有必要尊重学生组织自治的传统,让自律公约确实行使自律公约的效力,用阳光透明的互通和交流,而不是从上至下的指令,来帮助学生干部端正对社会现象的认识和态度,帮助他们自我审视、自我纠错,自发地认识到官僚文化和某些“人情世故”的陈旧、庸俗,用阳光晒掉“学生官”的霉味儿,通过自我成长,让学生组织回归学生组织该有的模样。(南京日报 记者 吴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