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泗洪县:严查“微腐败”制约“微权力”
“孙园镇刘庄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农业补贴款4000余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宿迁泗洪县纪委监委又点名道姓通报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典型案例。近年来,泗洪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基层政治生态。
该县制定下发《关于对乡镇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围绕六大纪律,运用警示教育、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管等措施,扎实开展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发现和查处乡镇和村居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加大震慑力度,形成“不敢腐”的长效监督机制。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该县通过“互联网+手机终端+监督”方式,建设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在服务群众的同时,打通基层村居监管“最后一公里”,“将村干部的权力曝晒在阳光下,加强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遏制微腐败的发生。”党风室负责人说道。
为了抓早抓小,该县将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实行项目化打分评价的方式,确定基层重点、一般和常规监测对象,运用监督指导、民意调查、征求意见等措施开展监测,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制定“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强化预防警示作用,切实营造“不想腐”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