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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新华日报2018-08-31 16:55:51

  原标题:擦亮派驻“探头” 站好监督“前哨” 常州高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785个,提出防范措施意见建议823条,发出廉政提醒函、监察建议书41份,提出问责建议6条并全部被落实,推动完善各单位内部监督制度121项。”日前,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纪委监委“晒出”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一周年的“成绩单”。

  这一年,7家派驻(出)机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21人组建的这支纪检铁军,完成了对全区27家区级机关部门、62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派驻监督全覆盖。一年来,他们聚焦主责主业,发挥“探头”和“哨兵”作用,专于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有序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

  规范明责,精准“护航”廉政建设

  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履职?监督责任如何进一步压实。“派驻(出)机构与被派驻的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的一种监督形式。必须对区委、区纪委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常州市委常委、常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北区委书记周斌如是定位派驻职责。

  作为“娘家人”,区纪委监委抓好派驻日常工作的指导管理。全面推行每月数据统计和工作周报、月报汇总,对工作开展情况、重要事项报告、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集中交流研讨,相互学习借鉴。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惑,区纪委监委领导经常与派驻(出)机构同志开展业务谈话,点对点传导压力,手把手具体指导,协调解决派驻监督的不足与困难,为履行派驻主责主业“撑腰鼓劲”。与此同时,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定出台《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区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区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十项规定》《纪委派驻机构执纪工作暂行办法》等机制,打好地基,搭好框架,先后指导7起案件审理工作,提升了派驻运转效率。

  聚焦主责,细致入微找准“病灶”

  针对全区2018年重点目标任务,派驻(出)机构筛选出25项重点工作开展派驻监督项目化管理,全过程监督,这一机制创新也是新北区“嵌入式”派驻监督的一次“系统升级”。措施之一,就是将项目化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配套开展12个主题月活动,要求每月“把脉问诊”。“说是‘问诊’,其实更强调的是驻在部门的自检过程。”12个派驻主题月活动贯穿了全年监督过程,每月一特色、一重点。先后开展的2月份“两节”作风督查月严查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违纪违规问题,4月份“党章党规学习月”注重廉政文化培育。如今,主题月活动已成为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级机关纪工委推行“靶向治疗”,精准嵌入驻在部门内涵建设的重要机制之一。

  各派驻(出)机构主动探索建立配套措施,深化监督“疗效”。“信访月报”机制是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驻在部门的“锦囊妙计”。为构建“咬耳扯袖”的监督常态,纪检监察组依据区法院工作特点,每月要求固定上报当月信访态势、审务督察情况、详细信访列表等内容,定期更新月报反映情况,推进司法廉情动态的掌握。

  派驻“良方”,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一年来,各派驻(出)机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派驻“良方”,共制定各类工作机制27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以“共性+个性”的严督实导让派驻监督职能持续发力。针对干部选拔、资金拨付、财务审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探头”扫描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派驻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注重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稳中求进推进正风反腐各项工作,严防问题‘反弹’才是最终目标。”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新北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薛明方多次向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重申,牢记使命担当,精准发现、精准监督、精准查处,将派驻“探头”前移,落实全面监督无“缝隙”。

  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北区各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了监察职能和权限,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看得见、管得住”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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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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