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8月27日对宿迁宿豫区7月份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末位进行公开约谈,压实宿豫区大气污染整治责任,推进问题整改。
截至7月31日,宿豫区PM2.5浓度较同期上升10.9%,达标率为52.7%,较同期下降3.5个百分点。PM2.5减降和达标率改善均未达省考要求,且两指标的绝对值均处于宿迁市最低水平。
据悉,本次约谈是宿迁市政府对宿豫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次公开约谈。按约谈要求,8月30日前,宿豫区政府要制定全区扬尘专项整治攻坚方案报宿迁市政府,9月份宿豫区落尘量必须达到市区同期水平,如若达不到,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说明,分管领导要进行公开检讨,同时全区渣土停运、所有施工工地停工。宿迁市规定,同一地区连续3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将实施区域限批,并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