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庄岩):苏州太仓位于江苏省东南端,万里长江由此汇入东海。作为郑和下西洋起锚地,太仓港素有“江尾海头第一港”之称。近年来,为更好地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太仓市检察院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多元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用法治的力量构筑长江保护立体网,努力守好长江母亲河“最后一公里”的碧水蓝天。
保护“主动脉”:建立跨区域协同联动保护网
长江太仓段,全长虽只有38.8公里,但因西连长江常熟段、张家港段,北接南通段、上海崇明段,特殊的地缘环境使得这片水域的管理涉及到多个地区的众多部门,如何从“各自为战”到“合力出击”,形成权责明确、互促互补的保护网络,是该段水域治理的一大课题。
为此,早在2013年9月,太仓市检察院便牵头张家港、常熟市检察院召开长江(苏州段)环境污染问题联席座谈会,并会签《关于建立沿(长)江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资源共享、协同配合、高效联动等司法协作要求,为今后跨区域办理破坏长江(苏州段)生态环境案件提供了指引。2014年4月,苏州市公检法联合出台《关于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明确姑苏、昆山、常熟分别负责集中管辖全市资源环境类一审刑事案件。此后,太仓、张家港、常熟、昆山四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司法协作,统一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尺度和案件证据认定标准。
2016年12月,长江(太仓段)江面上漂浮数千吨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在该案侦查阶段,太仓检察院提前介入,针对案件影响大、涉案人数多、犯罪事实复杂等特点,积极引导侦查取证,规范证据形式。2017年1月21日,该院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该案移送至常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9月15日,该院向常熟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长江口垃圾倾倒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2018年8月9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就推进长三角检察协作一体化前往太仓交流。座谈会上,太仓市检察院检察长董启海表示:“守护好长江的碧水蓝天,是所有沿江城市共同的责任和目标。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的建立,能够解决管辖权的相互交叉或是衔接不畅等问题,确保长江保护没有‘真空地带’。”
治理“小血管”:破解内河流域污染整治难题
长江沿线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类型多样,除了江面垃圾倾倒、危化品泄露、非法捕捞、采砂等直接影响长江生态的违法行为外,内河流域污染问题也亟待重视和解决。
然而,同长江多地同管一样,内河环境治理也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太仓市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双向咨询、备案审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与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海事局、环保局、水利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出台《太仓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暂行规定》《关于建立太仓市内河生态环境保护和航道安全保障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长江(太仓段)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多份文件,并在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加强案件会商、执法联络和现场监督等工作。
“这些文件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为有效整治环境污染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太仓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胡敏说。
2018年6月,太仓浏家港随塘河水由于周边企业违法排污而突然变红,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院在接到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程参与现场勘查工作,并多次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污染物抽样监测、损害评估等关键性问题提出意见。7月2日,该院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包含污染企业法人在内的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注入“强心剂”:加强检察建议刚性获各方支持
“浮桥镇非法养殖现象严重,废水被直接排进附近河道,到处臭气熏天,自来水都不敢喝!”2016年11月,太仓当地论坛上的一条帖子引起了太仓市检察院网评员的注意,该院随即组织检察官实地查证情况。
经过近两个月的摸排调查,该院发现不仅是浮桥镇,周边村镇都存在较为普遍的非法养殖畜禽现象。2017年1月24日,该院向动物卫生监督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从污水处理、防疫检疫到整改处罚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检察建议发出后,太仓市农委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先后下发多份文件,在太仓市范围内展开整治工作。一年间,太仓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35件,非法养殖问题从源头上得到了改善。此举同时也引起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在苏州市范围内开展畜禽非法养殖专项检查整治。该检察建议被评为2017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十大优质检察建议”。
一份检察建议,为何能收到如此好的效果?这缘于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自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先后向太仓市委、市政府报送《我市非法养殖情况调查报告》等多篇调研报告,引起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太仓市市委书记沈觅作出批示:“全市各部门应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2018年3月27日,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一决定一办法”。近日,太仓市检察院又推动“两办”下发了《关于在社会综合治理联动工作中加强行政行为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强调“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仍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太仓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保障了检察建议的执行力和刚性。
三年来,太仓市检察院共摸排出涉及偷排废水、非法养殖、捕捞、采砂、倾倒垃圾等公益诉讼线1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6份,督促清除违法偷倒垃圾1600余吨,恢复被非法占有土地6500余平方米,推动行政机关出台相关制度文件30余份,形成了地域、部门全覆盖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立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