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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排污单位名单要向社会公开

南京日报2018-08-01 14:21:35

  原标题:金陵民声—热点网谈”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立法 违规排污单位名单要向社会公开

  7月31日下午,南京人大网站举办第四十二期“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来到栏目现场,与广大网友围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将修订《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了本届立法规划。6月份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新修订的《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一次审议。为充分了解民意诉求,做好该部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南京人大网站组织开展了本期网谈活动。

  对于网友提出的排污单位夜间偷排问题,应该怎样加强监管? 南京市人大代表、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代理所长陆兵说,夜间是排污单位污染控制的薄弱环节,由于气体排放特殊性,遏制夜间偷排存在取证困难问题。此次的条例草案中规定,“以间歇性排放方式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或者可视大气污染物的,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合理安排生产,在昼间排放。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间歇性排放恶臭气体和可视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名单及排放要求向社会公开”。同时还提出,如果不按照报告时间排放的,即属于偷排,应当予以严厉惩处。 

  据悉,南京市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260万辆,这些年来南京市主要采取哪些手段来控制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刘铁说,自2008年开始,南京市成立了专职机构负责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在车辆排放监管方面,新注册车辆通过提高准入标准来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增量,我市2016年开始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对于在用车,采用尾气定期年检和监督抽测的方式,对在用车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管,并且结合遥感监测、在客运、货运等车辆集中停放地抽检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保证了车辆达标排放上路,从而减少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机动车的年排放总量最近几年呈下降趋势,2017年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1年下降了约30%。

  本次网谈活动进行了75分钟,90万名网友和粉丝关注了网谈活动。网友们发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进行汇总梳理,交有关部门研究采纳。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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