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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江苏网2018-07-17 15:17:36

  中国江苏网记者7月16日从常州市人社部门获悉,常州市将从2018年8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常州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890元/月上调到2020元/月,增加130元;常州金坛区、溧阳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720元/月上调到1830元/月,增加110元。

  常州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7元/小时上调到18.5元/小时;常州金坛区、溧阳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定二类标准,由原来的15.5元/小时上调到16.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上述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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