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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评价 让科技人才回归本位

新华日报2018-07-06 10:00:01

  原标题:破除“三唯”惯性思维 “三评”改革赋权赋能 分类评价,让科技人才回归本位7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深化“三评”改革,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这一消息引发广大科技人才关注。

  对标两办《意见》,江苏省下一步将有哪些举措?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又有哪些建议?

  坚持干什么评什么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关键。《意见》指出,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江苏是国内率先系统破除人才评价“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的省份。7月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树立以用为本导向,取消不合理的限制性资格条件,坚持干什么、评什么,重能力、重水平、重实践。

  这一改革得到科研人员高度评价。中科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陈孝政说,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不再设定论文数目,可以集中精力做几篇原创性的好文章。在陈孝政看来,不同机构甚至相同机构的不同身份人员适用不同的评价体系很有必要。“医生手术精湛,能治疗疑难杂症,比发几篇论文重要多了。”

  江苏省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永刚认为,人才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是重大进步,可以极大地激励科技人员特别是一线科技人员。

  江苏省人社厅职称处负责人表示,我省正修订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新标准将突出科技人才能力、贡献、绩效等要素,将科技人才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不同类别,“以多元化的评定标准,分类评价”。

  在科技人才评价中,我省将增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权重比例,以激励科技人才加快成果转移转化。

  赋予用人单位充分自主权

  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是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的关键。《意见》提出,要落实法人自主权,赋予科研单位充分自主权。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江苏省已下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权限,扩大高校管理自主权,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逐步推行全流程公开透明和痕迹管理。2018年,江苏省科技厅正在探索省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科学管理新模式,赋予高等院校更大的科研项目管理自主权,下放省级科技计划(资金)项目的部分管理权限给地方,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服务水平。

  在这方面,职称评审改革的步子迈得更大。2017年,江苏省率先下放66所本科院校职称评审权,2018年再次整体下放90所高职院校教师评审权,允许高校自主评审、自主发证。同时破除职称申报学历资历门槛,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政策和渠道。

  苏交科集团技术质量部高级技术管理经理董菁菁说,苏交科集团近年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围绕交通事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热点、难点组织科研人员攻关,将成果转化应用到各类业务中。但作为企业,以往在项目、人才库及奖项申报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名额或企业性质制约。她相信“三评”改革能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实施更多技术创新项目,发挥企业在成果转化方面的优势。

  期待政策尽快落实

  《意见》提到,国家实验室等全职科研人员及团队不参与申请除国家人才计划之外的竞争性科研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中长期目标导向的持续稳定经费支持。

  刘永刚表示,这一规定可以使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重要基础研究、重大技术创新,有利于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建立中长期绩效评价制度,既符合科技创新的实际,又能确保客观、公正评价项目承担单位,保证经费的有效支持。

  “国家层面的政策很好很及时,希望主管部门能尽快落实到位。”“力求创造公平公正的科研环境,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采访中,对于两办的“三评”改革,科研人员给予高度评价的同时,也期盼相关配套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省内一家科研机构的基层管理人员表示,国家把管理权更多下放到单位,但目前基层科研人员申请科研经费的手续繁琐,单位协调管理人员常被科研人员抱怨,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让好政策早日出现好效果。

编辑: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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