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出严格执法 强化系统治理
近年来,江苏常州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努力在综合治理、严格执法、改革发展、固本强基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稳步向高质量迈进。
突出重点,以更严的要求实施综合治理工程
(一)聚焦重点领域。坚持常态治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聚焦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挂牌督办机制,确保限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夯实长效管理制度。牢牢抓住“263”专项行动和“四个一批”减化任务,加快推进低端低效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
(二)聚焦重点环节。坚持源头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盯紧抓牢隐患风险易发点、多发点,对重大隐患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责令停业整改、落实专人盯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复查复审,做到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确保真正消除。
(三)聚焦重点时段。坚持集中推进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针对气候变化规律,“两节”“两会”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交通运输繁忙,企业面临停产复产、设备停运检修等节假日特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检查督查,重点覆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企业,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堵漏洞,推动各项防范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严格执法,以更硬的措施实施严格执法工程
(一)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务必从严”理念,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增强红线意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机制,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做到绝不通融、绝不姑息。
(二)突出执法协同。充分发挥市安委会作用,健全完善部门之间、市区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依法界定监管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针对事故易发高发、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坚持日常执法、突击执法、“双随机”执法多轨并进,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公开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案件,形成强大执法声势。
(三)提升执法质效。按照强监管、严处罚的执法导向,对存在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执行行政指令的单位,一律纳入诚信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从严限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违法事实堆积较多的、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抗拒执法有令不止的、长期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立即取缔。
主动作为,以更稳的步伐实施改革发展工程
(一)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着眼于解决影响常州地区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改革攻坚、加大创新力度,出台改革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市安委会设立12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二)创新安全监管新机制。聚焦执法成效,健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评估机制,重点评析企业思想认识、事项整改、主体责任、案卷规范“四个到位”情况。完善双向激励机制,对屡罚屡犯的企业公开曝光,依法惩戒;对“旧病复发”企业,一企一策、对症下药,防止类似问题死灰复燃;对执法处罚成效明显或未查出任何问题的企业,加强正面宣传,培育示范典型。
(三)稳步推进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常州市各级领导干部和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忠诚敢担当,以奋发有为、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目标不降、干劲不减。
立足长远,以更高的标准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根子上解决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快出台安全生产巡查办法和约谈实施细则,对标调整政府相关部门“三定”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实施《常州市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机构、编制、人员、装备、经费、场所“六个到位”,做到监管队伍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四个提升”,实现监管职责、目标任务、体制机制、监管手段“四个适应”,辅之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执法比武等举措,聚力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基层监管队伍。
(三)全面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编订、修订工作,推动政府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符合发展需求、实现无缝衔接。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居民集聚区火灾、水陆交通运输等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可能性大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准备,依托实战实训检验预案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提升应急队伍的综合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