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确保人才安居政策高效顺畅执行 房企拒用人才购房券将遭信用减分
为强力推动人才强市战略,提高江苏连云港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聚力,今年连云港市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安居支持力度,其中发放人才购房券便是一项具体举措。为了保障人才购房券得到畅通、高效使用,日前,市住房局下发通知,要求市区各房企、房产中介不得拒绝使用人才购房券,否则将受到信用档案减分,直至被限制网签的处罚。
作为人才安居重要支持内容之一,人才购房券的使用必须得到有效保障,才能让好政策得到好落实,取得好成效。为此,连云港市住房局日前专门下发《关于连云港市市区使用人才购房券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区各房企、房产中介不得拒用人才购房券。如有违反,市住房部门将在其年度信用考评时予以扣分,拒不整改的,将限制其网签资格。
为了保障人才购房券规范、高效使用,人才购房券的使用资格由连云港市人社部门审批,在连云港市住房局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商品房及存量房首付款的及时支付。
如购买商品房,个人需先将自有首付款缴至监管账户,并持《兑付申请表》、自有首付款缴纳票据、身份证件到市住房局510室预售资金监管中心办理兑付手续。预售资金监管中心在核对购房人相关信息后,会及时将人才购房补贴从专项资金拨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应的监管账户。
购买存量房的,可至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年路房地产交易中心2号窗口、连云区房屋交易中心3号窗口签订买卖合同并申报《兑付申请表》,产权中心核对买卖双方身份等信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卖方相应的监管账户。
按照《细则》规定,使用人才购房券购买的商品房和存量房,五年内都将被限制交易。如在限期内上市,需按一定比例退还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