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束正文):5月7日下午,兴化法院法官案件质量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律会)召开工作例会,对已评查十余件案件进行剖析、总结,进一步明确评查思路,细化评查要求。
会上,兴化法院院长张伟作为列席代表,对自律会第一阶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以下要求,首先是工作宗旨不改变。自律会执行的评查要求应严于质委会、省院制定的一般评查标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切实推动案件质量、办案效果的提升。其次,工作要求不降低。为保证自律会的高度自治性,院部未对具体评查方式、过程、结果进行干预,但是每次评查中,不合格案件数均须达到一定比例,这是实现案件质量提升的必然要求。最后是评查范围不固化。自律会应围绕全院工作重点开展评查工作,如针对超长期案件、执行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活动。除了对法官案件审理进行评查,也可对卷宗反映出的书记员工作进行评查或对现行的规章制度建言献策。
自律会现场 欣旭伟 摄
最后,兴化法院张伟院长希望各位委员积极履职,通过案件评查促进法官业务能力的提高,从而促进全院审判质效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