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增值税三项改革措施落地 我省半天有7541户纳税人受益
5月1日,江苏增值税三项改革措施正式实施。全省各地已陆续开出降低税率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天10:30,《新华日报》记者在南京德基广场看到不少顾客在结算中心开发票。其中1张 2.95万元服装费用发票,适用税率16%,应收税额为 4068.97元。而此前,该笔费用适用税率17%,税额为 4286.32元。税率降低了一个点,消费者少交 200多元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5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三项改革。具体包括调整增值税税率,将原本17%、11%税率分别降低为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上述3项措施,全年全国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江苏省国税局货劳处处长夏敏介绍,增值税税率虽然降的只是 1个百分点,但“含金量”足够高。根据测算,仅此一项江苏纳税人全年可减税 240亿元。
截至5月1日12:00,全省已有7541户纳税人开具16%和10%税率发票12.72万份,涉及金额61917万元、税额93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