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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发布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2018-04-18 13:18:15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严明):4月1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2017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年,江苏法院始终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激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科技进步,通过司法裁判为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据介绍,2013年—2017年,江苏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7401件,其中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1302件,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099件,共审结48895件;在“三合一”框架内共审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773件,审结1415件;审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11件,审结84件。

  2017年,江苏法院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4726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4249件,刑事案件449件,行政案件28件,共审结各类案件12403件,其中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036件,刑事案件351件,行政案件16件。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162件,同比上升10.98%,新收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28件,同比上升30.16%,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9件,同比上升137.5%。

  据了解,面对大幅增长的知识产权案件,江苏法院坚持“常规案件快速审、疑难案件精心审”,充分运用精细化裁判的理念和方式,积极探索裁判规则,不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通过对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积极应对新领域、新类型的法律问题,破解法律适用难题,通过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案件裁判,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治理与引领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7年,江苏高院审结的天津天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徐农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宿迁法院审结的郭某、郭某某、孙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分别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第86号、第87号指导性案例。江苏高院审结的汪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昆山山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诉天珩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案、磊若软件公司诉江苏林芝山阳集团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等四件案例入选2016年中国法院保护知识产权50件典型案例。江苏高院审结的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诉苏州樱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第一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镇江法院审结的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入选国家版权局2017年度典型案例。昆山法院审结的邹某等犯侵犯著作权罪案被评为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6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创新和富民作为推动未来江苏发展的两个重要支点,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也提出要强化创新引领,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为此,2018年,江苏法院将继续发挥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创新法治环境,全力推进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江苏速度向江苏质量转变,江苏产品向江苏品牌转变,努力为接续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谱写江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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