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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司法局“五新”措施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国际在线2018-04-02 17:12:48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周祥):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党委政府,以“五新”为抓手,服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一是构建乡村法治建设新框架。探索建立乡村普法教育、乡村民意表达信访、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新风尚、新概念、新价值传递为一体的物理空间、网络空间及工作架构。探索乡村治理机构简洁化,融合司法所、综治办,购买法律服务力量,选用乡贤,组成乡村法治建设共同体,在乡村普法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信仰,引导信访群众通过人民调解和法治道路解决涉法问题。

  二是开创乡村普法宣传新方式。把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强化基层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旁听庭审工作,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强化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为民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把事关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单一宣传形式,将普法宣传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图文析法、旁听审判、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文通过有效途径,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群众性语言,渗透到千家万户。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农村普法骨干培训,开展“十佳村居(社区)法治教育示范点”“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活动。

  三是建立乡村法律服务新网点。加强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建立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乡镇党委政府法律顾问、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积极建立“法安村居(社区)微信群”和乡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及时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升依法处理乡镇、村居(社区)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持续发展。

  四是完善乡村矛盾化解新机制。加强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劳保所的“三所联建”,加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办的协调对接,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整合调解资源,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升级”“民转刑”“群体性上访”发案率大幅下降。开展“金牌调委会”“乡贤议事会”创建工作,建立“乡贤调解室”,充实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为乡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是探索乡村法律服务新实体。积极抓好乡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实体平台建设,推动乡村法律服务智慧化。积极推进乡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法律诊所”全覆盖,让老百姓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解民忧”,变“坐诊式”服务为“出诊式”上门服务,努力打造乡村法律服务品牌,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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