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无锡惠山区80多岁的施老翁和老伴在无锡江南公证处做了一份意定监护公证,指定他们唯一的孙子作为意定监护人,在他们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代管一切事务。据悉,这是无锡办理的首份意定监护公证。
施老翁夫妇均年逾八十,目前身体健康。老人育有4个子女,两个女儿不在身边,有智力残障的大儿子一直跟随老人,小儿子在2013年去世。唯一的孙子小施一直和老夫妇一起生活。由于年事已高,老人担心自己和老伴将来在失去或部分失去行为能力后,晚辈因医疗和照顾等问题起纷争,决定趁现在指定孙子来做自己和老伴今后的监护人。专家介绍,2017年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成人意定监护的效力,被业界认为是“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