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州的非公企业数量、经济活跃度以及人流物流都在飞跃提速,泰州检察机关重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方面的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2016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更加精准,有力助推了“强富美高”新泰州的建设。
2016年1月,李军当选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履新后,他认认真真开了几个层面的座谈会,非公企业家座谈会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年4月29日,泰州市检察院与泰州工商联共同召开非公企业座谈会,3家商会以及17家企业负责人畅所欲言,表达了现实的检察服务需求。“经济步入新常态,我们非公企业期盼法律上同等待遇。”“特别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好检察职能,更好地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破解‘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这‘三座大山’。”“不断增强服务保障措施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促进泰州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大部分企业家发出了这样的心声。
此后,泰州市下辖七家基层检察院也采取不同方式,开展了七次非公企业家座谈。在精准知晓非公企业需求的前提下,2016年5月,泰州市检察院出台《办理非公有制企业案件工作规范》,服务非公企业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中,扬子江药业集团尽管有着严格的管理控制体系,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曾遭遇过“成长的烦恼”。高港区检察院进一步提前工作关口,发挥离退二线资深检察官的余热和阅历优势,派驻他们担任包括扬子江药业集团在内的5家重点非公企业的特约预防员,实体化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引导他们向制度化预防转型。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资源供给方,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补齐短板,我觉得就是在进行法治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全国人大代表、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表示,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坚持职责内的事必须办到底、职责外的帮助办到位。
2016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发需求订单”“列服务清单”“核满意回单”护航活动,分别到扬子江药业集团等20多家重点非公企业开展服务,在工商联设立检察工作站,统一负责非公经济发展诉求收集、处理、反馈工作,同时在两级检察院和工商联各聘请1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密切日常工作联系。各基层院也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兴化、高港等基层院与当地重点企业共建“预防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示范点”,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机制,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相关事务。2018年以来,依托联络平台共协调办结相关事项76件。
“服务非公发展就是服务泰州发展,就是服务自身科学发展,更重要的是,可促进他们自身规范化自治、法治化营商,从源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重塑。”李军道出了泰州检察机关今后进一步深化服务非公经济的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