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在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文祖当选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大会现场进行宪法宣誓。根据沈文祖同志的提名,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依法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3名副主任和4名委员。同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敬华为南京市监察委员会揭牌。这也标志着南京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一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启了新篇章。
此前,全市11个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完成组建挂牌。
南京市委坚持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敬华担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以上率下,带头抓好工作推进落实。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南京市对照时间表、路线图,精准“施工”,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了机构调整设置、编制划转、干部转隶、纪法衔接演练等阶段性目标任务。
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按照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要求,结合机构划转情况,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共设立内设机构20个,主要是在市纪委原有15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新增了5个纪检监察室。目前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的纪检监察室共有11个,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0%。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一线干部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总数的76.6%,执纪监督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必将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