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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 河长制让河长治水长清

新华日报2018-01-12 10:40:17

  漫步镇江金山湖畔,和煦的阳光映照在澄澈水面上,一幅暖意融融的景象。然而就在几个月前,金山湖周围还钓竿林立,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存在安全隐患,让金山湖这颗城市“生态明珠”蒙上暗尘。有关部门虽然也曾多次整治,但效果并不理想。而今金山湖综合整治效果卓著,与镇江“河长制”推行密切相关。

  2017年4月,围绕中央和江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镇江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交办会,下发《镇江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突出“六水共治”,为包括金山湖在内的全市3902个河湖库明确了市县乡村1640名四级河长。镇江市委书记惠建林、市长张叶飞担任双总河长,11名市委常委、副市长担任市级河长,负责13条市级重点河湖的治理工作。5月底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全部到位,市县乡级总河长均由本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以下小微水体均分片明确了河长,真正实现了全市河湖河长全覆盖。

  镇江全新升级版的河长制,在原河长制工作基础上进行了四大升级,即组织架构升级,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县乡三级设立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成立“河长办”;覆盖范围升级,由原来的骨干河道升级为全市各类河道、湖泊和水库;工作任务升级,明确了统筹规划保护水资源、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实施修复提升综合功能、强化监管推进长效管护等四项任务,实行“一河一策”;工作机制升级,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共享制度、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在正向激励与负面问责双重考核下,各级河长认河、巡河、问河、治河,已成为镇江河长制工作常态。截至目前,市委书记、市长两位总河长先后6次专题调研河长制推行工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曹丽虹5次专题调研河长制工作;市级河长先后巡河42次;市河长办印发市级河长交办单51份,辖市(区)领导签发交办单188份,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河湖治理难题得到解决。

  镇江“河长制”的最大特征,就是全面整合各级党委政府执行力,有效弥补了以往多部门分管、“九龙治水”的不足,最大程度凝聚治水合力。纵向上,各级“河长”形成治水“首长责任链”;横向上,发改、财政、水利、国土、农业、交通、环保、住建、工商、公安乃至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分工、各具使命。

  在完成政府内部资源整合的同时,镇江市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变“政府治水”为“全面治水”,已成立各种护河护水志愿者队伍数百个,聘请上万名“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

  这些“民间河长”与“在编河长”共同发力,一起朝着“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湖治理目标奋力前行。

  镇江市明确,“河长制”不是简单的“命名工程”,竖个牌子挂个名字就了事,也不是短期工程、阶段性工作,而是河湖治理体系的根本转变,不仅要把河道整治出来,承载应有的功能,还要把河道污染的根源找到,实行常态化管理。

  通过“河长制”,镇江初步实现“河长治”“水长清”,“精美镇江”更加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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