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州强化日常监督纪律监督民主监督 村纪检委员担纲村务监督
“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作用非常大。仅审核一份涵闸工程合同,就为村里省2万多元。”日前,泰州市姜堰区魏家村党支部书记武圣日深有感触地说。不仅是魏家村,泰州市姜堰区纪委在全区推行村纪检委员担纲村务监督,对农村低保、村庄规划、土地流转等多个事项进行政策把关。
姜堰区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时发现,村党员干部执行纪律不严、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其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成员占比较大。“基本上都是村务监督失职渎职。比如一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参与做假账,变通发放津补贴,不但本人被查处,村‘两委’11名成员全部被处分。”姜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文来分析说,其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平时缺乏硬约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导致党组织日常监督缺失;其二,村党组织未配备纪检委员,导致纪律监督缺位;其三,不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老化、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导致民主监督形同虚设。
于是,姜堰区纪委推动全区262个村(居)配备纪检委员,将村务监督作为履行专责监督的重要内容。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村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并经镇(街道)纪(工)委考察后,由党组织提名按规范程序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67个村的纪检委员发现并上报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21个,成案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