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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区绿地 也要享受“阳光权”

扬子晚报2018-01-04 13:11:29

  《南京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办法》2月1日起实施,居住区公共绿地也有了“阳光权”:小区3成绿地的面积要满足2小时日照标准。

  南京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办法对目前的日照分析加大监管力度,对经复核发现日照影响分析结果错误的,必须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直至拆除,并可依法处罚。“这样做,一方面加大对建设单位报送错误日照分析结论行为的震慑,一方面确保广大市民拿到手的房子是合格的产品。”

  此次出台的办法规定了小区绿地的“阳光权”:居住小区公共绿地要有1/3的面积,满足2个小时的日照标准,南京市规划局表示“此举也是为了鼓励与方便市民更多的在户外空间放松休闲,提供更多的健康作息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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