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12月29日,《泰州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在锦泰宾馆会议中心举行。泰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刚,泰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杨歆分别解读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特色。发布会由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飞主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星 摄
《泰州市绿化条例》对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规范,旨在进一步促进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泰州市生态环境,建设绿色泰州。泰州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努力把《条例》贯彻执行到位。
为有效保护泰州市绿化环境,《条例》规定了一些禁止实施的行为。泰州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将《条例》作为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规范,避免因实施禁止行为而受到处罚。
泰州市园林、农委、城管、公安等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依法查处各类破坏绿化行为。一是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按照国家、江苏省法律、法规和泰州市《条例》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充分发挥法律作用。二是要公正执法,认真研究法律责任条款,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准确适用处罚规定,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避免滥用处罚权。三是要联动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保护绿化环境。(供稿 泰州市委宣传部 张小燕 编辑 陈星)